














二OOO年四月,高洪波董事长被评为沈阳市“福利生产先进工作者”。
二OO一年四月,高洪波董事长被中共沈阳市和平区委、和平区政府授予“1999
—2000年度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
二OO一年四月,太平洋水泵公司被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区政府评为“先进单位”。
二OO二年四月,高洪波董事长被中共沈阳市和平区委员会、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政府授予“和平区优秀青年企业家”称号,并颁发“和平区五四奖章”。
二OO二年六月,集团被沈阳市和平区工商联、沈阳市和平区商会评为“纳税五十强”会员企业。
二OO二年十一月,高洪波董事长被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沈阳市私企协会评选为“光彩之星”。
二OO二年十二月,集团被沈阳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二OO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高洪波董事长当选“沈阳市人大代表”。
二OO三年三月,集团被沈阳市政府授予“沈阳市民营企业50强”称号。
二OO三年九月,新世纪房产的开发项目 “洪福家园”项目被中国房地产协会、中国房地产报评为“健康住区”。
二OO三年九月,高洪波董事长被和平区工商业联合会、和平区商会评为“优秀商会会员”称号。
二OO三年十一月,集团参加沈阳市私企职工诗歌朗诵会获得作品一等奖,表演三等奖。
二OO三年十二月,集团被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工商业联合会授予“先进民营企业”荣誉称号。
二OO四年三月,高洪波董事长被沈阳市政府授予“沈阳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荣誉称号。
二OO四年三月,高洪波董事长被沈阳市和平区人大常委会评为“二OO三年度履职优秀代表”。
二OO四年四月,高洪波董事长被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授予“铁西新区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
二OO四年八月,集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二OO四年十二月,沈阳洪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枫景名城”7号楼被沈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评为“2004年度沈阳市优质工程”。
二00五年四月,集团被沈阳市委、市政府授予“非公有制经济明星企业”荣誉称号。
二00五年四月,高洪波董事长被中共沈阳市委统战部、沈阳市工商业联合会评为“光彩事业先进个人”。
二00五年四月,高洪波董事长被和平区委、区政府授予“沈阳市和平区2003—2004年度劳动模范”称号。
二OO五年九月集团参加和平区第五届职工田径运动会,获团体总分第二名及优秀组织奖。
二OO五年十一月,沈阳太平洋水泵股份有限公司被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福利企业工作委员会评为“全国优秀福利企业”荣誉称号。
二OO六年四月,沈阳太平洋水泵股份有限公司被铁西区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
二OO七年四月,高洪波荣获沈阳市“五一劳动奖章”。
二〇〇八年“5.12”汶川大地震,捐款70余万元。
二〇〇九年向沈阳市慈善总会捐款20万元。
几年中,集团还安置了100多名下岗职工,25名残疾职工,并累计为社会捐款达十六万元。
二〇一一年在和平区总工会组织的“企业关爱员工,员工关爱企业”活动中,集团总经理高洪波获“优秀(厂长)(经理)”称号。
集团在“双关爱”活动中被评为“优秀企业”。




























